不知从何时起,在国人的写作中,流行起来“所提”一词。这个词,让我经历了从困惑到反感的心路历程。
困惑,是因为这个词的含义有时候模糊;比如,“所提方法” 是指所提到的,还是所提出的呢?
反感,是因为这个词比较怪异。为了明确,直接说“所提到的”或者“所提出的”就好了,何必为了要省一个字,而生出歧义呢?
以“提”组词,可有“提到”“提及”“提出”等等。这些词,根据上下文,可用来表达前文所涉及的内容或观点。
“提”还可以组词“提物”、“提取”、“提供”。按照前面的方式,就会有“所提的西瓜” 、“所提的指纹”、“所提的支持” 等表达;这样就会很别扭。